房委會清拆低使用率長者住屋設施 改建逾200公屋單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7/03 16:11

最後更新: 2019/07/04 00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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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於藍田德田邨的德康樓,曾為長者住屋大廈之一。(資料圖片)

房委會宣布,近年隨着公共屋邨內的「長者住屋一型設計單位逐步轉型計劃」推行,計劃的附屬設施使用率下降,房委會透過改建這些設施,至今增加了215個公屋單位。

長者住屋於90年代推出,最早期的設計為一型,它將一般公屋單位內部分隔為2至4個較小單位而成,廁所及廚房設施共用;住宅大廈內並提供24小時福利員服務。由於這類型長者住屋受歡迎程度一直偏低,房委會決定逐步將單位轉型,至今收回4388個一型設計單位,並改建為1615個公屋單位。

房委會發言人今日(3日)稱,隨着一型設計單位逐步轉型計劃推出,加上福利員服務終止,多項附屬設施如舍監辦公室、休息室或活動室、福利員宿舍及儲物室等,均有使用率偏低情況。房委會重新檢視這些設施的使用情況,認為將其改裝作一般公屋單位,技術上屬可行。

截至今年3月,透過改建這些低使用率附屬設施而增加的公屋單位合共有215個,分布於33個屋邨,包括租者置其屋屋邨,當中有37個單位由現居租戶經租者置其屋計劃購買,為房委會帶來約為1400萬元的銷售收入。

發言人續稱,房委會會密切監察一型設計大廈餘下附屬設施的使用情況,並繼續物色適合的設施,改建為公屋單位,以盡量善用房屋資源。

房委會資料顯示,「長者住屋」是一種院舍式住屋,基本上不是設計作家庭組合居住用途,長者住屋的租戶於結婚或與家人團聚後應通知屋邨辦事處,房委會會按既定調遷機制,協助長者解決住屋問題。